陕西省民政厅近日就全省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设进展情况进行了通报,截至目前,已成立6个市级核对机构,占市级行政区划单位总数的60%,到2017年底,各市级核对系统平台要全部建立,并实现与5~6个相关部门联通。这意味着我省为社会救助制度公正实施建起“准绳”。

为全面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陕西省各级民政部门积极推进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截至目前,6个市级核对机构成立,48个县级核对机构成立,占县级行政区划单位总数的45%。其中,新设立事业单位的核对机构25个,加挂牌子方式设立核对机构23个。

陕西省民政厅要求,要将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其中,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推动核对工作的开展。要在制定核对办法的基础上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细化操作流程,规范委托授权、核对申请、核对内容、核对方式、核对周期、结果使用管理等各个环节,确保每一个操作环节都有据可依。在进一步理清市、县社会救助职责的基础上,明确各级核对机构的工作职责和人员配备,通过核对力量的加强,促进各级社会救助能力的提升。

此外,要因地制宜建立核对平台。在建立信息核对平台的过程中,要对本地区需要核对的信息分布层级和各级责任进行认真分析,明确哪些信息在县级核对即可,哪些信息要在市级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