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第四季度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跟踪审计结果(2017年3月17日公告)
 
附件1:整改效果较好的事例
 
一、吉林省、上海市、湖北省、广东省加大存量资金统筹盘活力度
 
(一)关于吉林省松原市2013年彩票公益金分成资金692.68万元结转超过2年未使用问题。吉林省松原市财政局积极协调市民政等部门加强相关项目推进力度,截至2016年底,上述资金已全部统筹用于购买农村养老服务、农村福利中心维修改造等方面支出。
 
(二)关于上海市民防办等4家单位1.41亿元非税收入在各单位账户结转超过2年未上缴国库问题。上海市相关部门及时整改,截至2016年底,上述单位已将1.41亿元资金上缴至国库。
 
(三)关于湖北省12个省本级单位实拨账户1.8亿元资金结转超过2年未使用问题。湖北省财政厅组织在省本级全部预算单位范围内开展清理工作,将各单位财政存量资金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
 
(四)关于广东省广州市财政局防范化解风险准备金专户结存资金未按规定优先用于偿还存量债务问题。广州市积极整改,从上述资金中调出30亿元纳入2017年预算,用于偿还政府性债务。
 
二、辽宁省、湖南省、青海省加强涉企收费管理,退还违规收费1537.83万元
 
(一)关于辽宁省盘锦市等3个地市有关部门违规向小微企业收费问题。辽宁省高度重视,要求有关地区认真整改,相关部门已停止违规收费,并将收取的485.63万元资金全部退还相关企业。
 
(二)关于湖南省耒阳市矿产品税费征收管理局违规收费问题。耒阳市积极整改,依据税费信息征管系统历史数据,核对出向全市各煤矿收取的不合理费用,已向23家煤业公司退还违规收费1052.20万元。
 
(三)关于青海省工商行政管理事务咨询服务中心违规代办企业设立、变更及注销等业务并收取费用问题。青海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已于2016年11月申请注销该中心。
 
三、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能源局加快推进“放管服”改革
 
(一)关于部分注册监理企业在无注册监理工程师人员的情况下,违规开展工程监理工作问题。住房城乡建设部及时组织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326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数量为零的监理企业的在监项目开展督查。截至2016年末,上述326家企业中,104家企业资质已达标,85家企业正在整顿,137家企业资质因不达标被撤回。
 
(二)关于交通运输部未及时下放省际普通货物水路运输许可事项问题。交通运输部及时将此项许可下放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并于2016年12月22日向社会公布。
 
(三)关于能源局未及时取消安全培训机构资格认可等资格认定许可事项问题。能源局公告废止了有关认定文件,并对《电力安全培训监督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删除了有关条款。
 
四、黑龙江省、贵州省、甘肃省积极整改扶贫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关于黑龙江省甘南县产业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部分项目未实现预期帮扶目标问题。甘南县组织相关部门对产业扶贫项目进行全面核查,制定了《甘南县产业扶贫项目管理办法》,细化了产业扶贫项目立项、评审、实施等环节的管理措施。截至2016年底,12个产业扶贫项目自筹资金1895.35万元已全部到位,对接贫困户2241户。
 
(二)关于贵州省遵义县、玉屏县、晴隆县6家企业骗取扶贫资金问题。相关县财政等部门已追回5家企业骗取的财政贴息资金132.17万元,收回1家企业利用虚假发票骗取的中央财政扶贫项目资金100万元,并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处理。
 
(三)关于甘肃省环县部分企业和个人骗取、侵占、挪用扶贫资金问题。环县成立了整改工作协调推进领导小组,目前已收回资金391.02万元,对7名责任人给予党内严重警告等问责处理,制定了《环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等8项制度,推动扶贫政策落实到位。
 
五、重庆市、四川省、教育部、中国铁路总公司多种举措推进项目建设
 
(一)关于重庆市云阳县2座重点小Ⅱ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未按期完工问题。云阳县积极整改,加快工程建设和资金拨付进度。截至2016年底,上述2座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建成并投入使用。
 
(二)关于四川省蓬溪船山灌区工程初步设计尚未获得批复、项目建设进度缓慢问题。四川省发展改革委、水利厅及地方政府加快推进项目审批和建设。截至2016年底,初步设计已获得批复,项目移民、土地报征、林地报批及施工招标工作正有序推进,蓬船灌区工程已完成投资3.63亿元。
 
(三)关于全国青少年地市级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项目进展缓慢、使用效率较低等问题。教育部高度重视,建立项目推进机制,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改进保障措施,促进基地提高使用效率。截至2016年底,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项目已竣工97个,开展应急救护、暑期社会实践等各类活动1000余项,参与活动学生达80余万人次。
 
(四)关于通辽至让湖路铁路电气化改造等4个项目进展缓慢问题。中国铁路总公司积极协调地方政府加快征地拆迁、推进项目建设。截至2016年底,4个项目均已签订征地拆迁委托协议,已开始搅拌站、桩基等建设,完成投资28.7亿元。
 
附件2:有关地区和部门推进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的具体举措
 
一、山西省对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开展大数据“精准”再识别。山西省高度重视贫困对象识别不精准问题,组织全省102个县(市、区)公安、财政、工商等部门对1.3万个村开展全面核查,将不符合条件的3.7万户、11.9万人剔除出贫困人口信息系统,收回违规发放的各类扶贫资金214万元,同时不断完善制度,提高扶贫精准度。
 
二、辽宁省加强监管,清理整顿环保违规建设项目。辽宁省通过建立省市县三级联动、完善协调机制和加强督导检查等措施,积极推进清理整顿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截至2016年底,通过清理整顿,解决大连港长兴岛30万吨级原油码头等重大项目环评手续问题,使8033个项目实现合规生产。
 
三、福建省加快推进国际贸易通关便利化建设。福建省积极推广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突出省域特色,实现检验检疫电子闸口系统、大宗散货物流监管系统等多业务系统对接,并实现“客户机/浏览器”和“浏览器/服务器”双模式报检,提高了企业报关效率,企业进出口货物申报时间从4小时减至5-10分钟,一般货物贸易出口全流程时间从16天缩至8天。
 
四、江西省创建电商扶贫新模式。自2015年底以来,江西省依托“村邮乐购”农村电商项目,打造“建好一个站点、选好一个带头人、推好一个主打农产品、扶好一个产业合作社、用好一个线上平台、开好一条爱心邮路”的电商扶贫新模式。目前已建成电商脱贫站点1336个,覆盖贫困户2.7万户;成立电商脱贫合作社43个,总产值达3000多万元;建设电商运营中心43个、仓配中心37个、产业园1个。
 
五、山东省加大金融支持“三农”和小微企业力度。山东省持续加大金融改革力度,截至2016年底,开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改革工作试点的县(市、区)达到119个,试点合作社284家,互助业务累计金额6442万元;已开业民间融资机构512家;全省427家小额贷款公司全年累计发放贷款743.5亿元,90%以上投向“三农”及小微企业;已开业村镇银行126家,贷款余额482亿元。
 
六、四川省开始全面推行个体工商户“三证整合”。四川省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三证整合”,压缩审批流程、简化个体工商户登记程序、降低创业成本,惠及全省309.7万户个体工商户。
 
七、甘肃省结合农网改造升级实施精准扶贫。甘肃省结合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制定贫困村动力电覆盖支持计划,安排专项建设资金用于加快电力基础设施建设,提前半年实现全省6220个贫困村动力电全覆盖,提升了贫困地区公共服务保障水平。
 
八、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加快药品审评审批。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通过实行优先审评审批、完善审评会议组织流程和机制、调整化学药生物等效性试验管理制度等方式,推进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缓解了药品审评审批积压问题。截至2016年底,已完成审评任务12 029件,比2015年同期提高2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