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中共辽宁省委、省政府发布关于贯彻《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建设科技强省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对携带科技成果或利用自身专业优势离岗创业的,经本人申请、所在单位同意,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劳动)关系和相关待遇,兼职期间工作成果双方互认。《实施意见》要求,辽宁鼓励支持骨干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打造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专业化众创空间,吸引各类人才投身创新创业,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孵化培育创新型小微企业,增强实体经济发展新动能。针对恶性肿瘤、心脑血管、传染病等严重影响居民健康的重大疾病防治关键技术障碍,深入开展科技惠民专项。在食品安全、生产安全、社会安全等领域组织科技攻关与成果转化,建设一批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记者 唐心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