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意见》从深化建筑业简政放权改革、激发建筑业企业发展活力、调整优化工程建设组织模式、提高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优化建筑市场环境等五大方面为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政策性支持。

《意见》称,在深化建筑业简政放权改革方面,要优化资质资格管理、加强诚信体系建设、规范招标投标工作,做到精简优化建筑领域行政审批流程,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实行“一站式”网上申报审批,提高审批效率;建立健全行业守信激励和“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失信惩戒机制。

在激发建筑业企业发展活力方面,要深化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大力减轻企业负担,加快推进产权制度改革步伐,健全国有资本合理流动机制,引进社会资本,允许管理、技术、资本等要素参与收益分配,探索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有效途径,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市场化的选人用人机制。

在调整优化工程建设组织模式方面,做到加快推行工程总承包、培育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鼓励和引导企业联合重组,增强融资建设、工程总承包管理能力,培育一批具有先进管理技术和面向南亚东南亚的总承包企业。培育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全过程工程咨询示范企业。探索在民用建筑项目中推行建筑师负责制,提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在提高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方面,严格落实工程质量安全责任、全面提高质量监管水平。

在优化建筑市场环境方面,推进建筑市场统一开放,打破市场准入壁垒,清理和取消各地各部门在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外对建筑业企业设置的不合理准入条件。严禁擅自设立或变相设立审批、备案事项。加强对取消和下放审批、备案事项的监管,确保取消、下放到位。清理规范建筑领域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切断中介服务非法利益关联。

此外,《意见》也强调要做好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方面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