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旅游局召开全省旅游安全工作会议,现场与全省12个市(区)旅游局签订了旅游安全目标责任书,并要求各市(区)旅游局与当地旅游企业签订旅游安全目标责任书,履行好旅游部门的监管责任,落实好旅游企业的安全主体责任。 

据了解,今后陕西省各级旅游管理部门将强化旅游安全监管,完善旅游安全管理工作机制,配合公安、消防、安监、质检、卫生等部门,加大旅游安全大检查和专项检查的力度和频率。一旦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将及时列入安全隐患台账,责成责任单位认真整改,对整改不达标的,坚决停止其运营,并在行业内通报、媒体上公告,明确通告旅行社企业不得向存在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的地方和企业输送客源。与此同时,旅游管理部门还将进一步加强旅游安全预警提示和应急管理。全省旅游企业在旅游经营活动中必须落实好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将旅游安全作为相关审批和准入的重要标准,对旅行社企业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制,严格把好旅游景区安全准入的关口。推进旅游星级饭店、A级景区等旅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完善旅游企业安全生产“黑名单”、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