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中等学校要成立“校企联盟办公室”,校长亲自主抓校企联盟工作,校企联盟建设将作为高校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辽宁省教育厅近日下发《辽宁省教育厅关于深入推进校企联盟建设的指导意见》,支持学校和行业企业积极参与校企联盟活动,最终达到对省内高校和大中型企业的全覆盖。

辽宁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校企联盟建设是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改革科研组织模式,促进高中等学校毕业生高质量、高水平就业创业的有效途径。各高中等学校要立足区域经济发展和社会需要,深入开展与行业企业、产业集群、地方政府的全面合作。

按要求,校企联盟内校校间、校企间要建立招生就业、学科专业建设、课程开发、学分互认、资源共享、学校管理等合作制度,大力开展协同育人、协同创新、协同创业,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同时要广泛开展政产学研用合作,联合攻克重大关键技术,转化科研成果。

今年起,辽宁将建立全省按学校、分学科、分专业校企合作育人对接台账,采集、发布学校分学科、专业与企业在实习实训、共建课程、人员互聘、职业培训等方面合作情况。各高中等学校要通过台账,梳理育人情况,促进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深度融合,包括积极吸纳学生参与在研项目和成果转化,引导学生或教师带领学生组建创业项目孵化团队,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和实践基地建设等。

围绕校企联盟建设,辽宁省教育厅将进一步落实政策,支持和鼓励校企联盟开展科技创新、人才培养、人事制度等相关改革试点工作,针对改革发展中的重大特殊问题,将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研究解决个性化问题和支持政策,为校企联盟发展建设营造良好社会文化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