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获悉,截至2017年2月末,广东省辖内(不含深圳,下同)共办理了391笔企业全口径跨境融资签约备案业务,备案金额折合61.6亿美元。

今年1月11日,央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发〔2017〕9号,下称“9号文”),对原有的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框架做了进一步完善。新政拓宽了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融资空间,尤其是将企业融资额度直接增至其净资产的两倍,间接释放了金融机构的跨境融资空间的同时,也提高了企业跨境融资自主权。

作为外向型经济大省,广东成为9号文的直接最大受益者。比如某石化码头仓储公司因建设需要,拟跨境融资人民币5.1亿元,但按旧政策计算的融资额度仅为4.5亿元,尚有0.6亿元的融资需求,而9号文出台后使该难题便迎刃而解;又如东莞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原融资额度为人民币1243.4万元,减除已借入2笔境外贷款额度后的跨境融资额度仅剩人民币176万元,难以满足其研发投入经费需求,9号文实施后,该企业可用跨境融资额度重新释放至人民币1419.4万元,资金问题得到有效缓解。

据介绍,目前外商投资企业可在“投注差”模式和“9号文”模式二选一进行备案。9号文实施后大幅提升企业融资额度,外商投资企业也更愿意选择按“9号文”模式备案。

全口径跨境融资新政不仅能有效满足企业的融资需求,还可以提升金融机构境外融资空间。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2月末,广东省辖内已有19家银行完成全口径跨境融资业务备案,全口径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上限合计人民币1379.6亿元。

外汇局广东省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该局将继续加强政策宣传推广与服务工作,提高企业对新政的理解程度,引导企业将跨境融资视为常态化融资渠道;深入了解市场主体诉求,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推动辖内跨境投融资便利化;鼓励银行优化完善其全球分支机构授信管理体系,帮助企业充分利用好境内、外两个融资市场,支持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开展全口径跨境融资业务、充分享受新政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