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财政厅、省编办印发《关于做好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提出,到2020年底,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全面推开,事业单位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明显提升;现由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承担并且适宜由社会力量提供的服务事项,全部转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提供;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促进建立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财政经费保障与人员编制管理的协调约束机制。

充分考虑事业单位改革的复杂性、艰巨性,强化事业单位公益属性,根据批准的事业单位类别及职能,明确不同类别事业单位实施政府购买服务的角色定位、工作要求,逐步扩大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金额。注重进一步规范目录编制、购买机制、预算管理、绩效评价、信息公开等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环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鼓励按规定通过竞争择优的方式选择承接主体。

按照事业单位类别及职能,合理定位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的角色,明确相关要求。支持行政主管部门向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购买服务,将购买服务项目纳入行政主管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改革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的财政供给方式;规范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购买服务的实施方式;积极探索建立事业单位财政经费与人员编制协调约束机制。严格规范有关事业单位参与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合同履约管理;落实税收相关优惠政策;推进绩效评价管理;规范信息公开;加强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