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安徽省国有林场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国有林场改革第十一次进展通报。

通报指出,近一个月来,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两会”精神,采取有力措施,持续推进国有林场改革工作。截至2月底,阜阳、马鞍山、黄山、宿州、蚌埠、芜湖、亳州、铜陵、池州9个市及所辖县(市、区)已全部出台国有林场“三定方案”;6个有直属林场的省辖市和46个县(市、区),已正式批复印发了80个国有林场的“三定方案”,落实了公益类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占全省国有林场总数的80%。

通报要求,各地要精心组织实施已印发的《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制定并落实国有林场“三定方案”,妥善安置富余人员,确保实现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完成国有林场改革目标要求。尚未批复国有林场“三定方案”的县(市、区),要在3月底前落实好公益类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科学合理设置国有林场内设机构和岗位,把人员和机构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安徽省林业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