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底,常州在全省率先出台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10月11日,市政府召开全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推进会,全面部署推进此项工作,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水平和执法效率。

副市长李林出席会议并讲话。

常州出台的实施方案明确要求,推进处罚权职能集中。在现有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基础上,把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执法频率高、多头执法扰民问题突出、专业技术要求适宜、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的城乡规划、城市绿化、城市建设、物业管理等方面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集中,划入城管领域,实行跨部门跨领域“大综合”执法。同时,实行执法权力下放,建立市、区两级执法主体权力清单,把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承担的餐厨垃圾、建筑垃圾处置运输中的违法违章行为行政处罚权,以及新集中的城乡规划、城市绿化、 城市建设、物业管理的行政处罚权和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下放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承担。

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依法行政、规范管理,精简统一、效能提升,因地制宜、分类实施”的原则,积极稳妥推进改革,厘清执法与管理职责,整合执法队伍,创新执法机制,确保在今年底前基本完成改革工作,努力构建简约高效、权责明晰、运转协调、执法有力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