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3月开始实施至今,《山西美丽宜居乡村建设规范(DB14/T1271-2016)》(以下简称《规范》)正在山西省稳步推进,使山西人的心里对“美丽宜居乡村怎么建、建成什么样”慢慢有了底。 

《规范》内容详尽,从村庄规划、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公共服务、村庄整治、经济发展、乡风文明、基层组织、长效管理9个方面对美丽宜居乡村进行了定量定性,大到村庄规划、产业发展,小到路灯、公厕等都有章可循。这也是一份操作性很强的《规范》。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涉及十几个部门,因项目、行业等不同又有不同的专业标准。《规范》不仅将分散于各个行业的相关标准进行了汇总,而且根据全省农村实际进行了完善、细化,这极大地方便了各地对标、对表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 

据介绍,《规范》本着“全面指导、保留个性”的原则,既对共性要求做了量化,也为个性化发展留出了充足空间。在实际操作中,《规范》主要起指引作用,而并非要求各地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整齐划一。不同的村庄有不同的资源禀赋和文化特色,只有因地制宜才能真正实现美丽宜居的目标。(记者秦海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