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内蒙古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在呼和浩特开幕,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纪恒主持第一次全体会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呼尔查、杜梓、那顺孟和、王玉明、杭桂林、吴团英、廉素,秘书长孙惠民及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布小林,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胡毅峰,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马永胜列席会议。

在通过了会议议程后,会议首先听取了自治区主席布小林关于提请任免人员情况。

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云建东先后对《呼和浩特市人民大表大会关于修改<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的决定》和《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呼和浩特市城乡规划条例>的决定》进行了说明,乌兰察布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志强对《乌兰察布市水资源保护条例》作了说明,包头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徐德林作了《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的决定》的说明。

随后,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主任钢特木尔对《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苏木乡镇、旗县(市区)和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草案)》等五个决定草案作了说明。

本次全体会议还听取了自治区审计厅厅长靳素平所作的关于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2016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和自治区环保厅厅长王军朴对2016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